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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本知识20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7

  信托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何谓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何谓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分为哪两种?

  第一种是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第二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作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何谓信托行为的主体、客体?

  信托行为的主体是指信托行为发生时涉及的信托关系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各方均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信托行为的客体则是指信托投资行为所涉及的信托财产。

  何谓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何谓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所谓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指信托财产有一种独立于其他财产的性质,主要表现在:

  (1)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若受托机构(信托公司)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2)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一种特殊的破产隔离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享有其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3)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因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其他项信托财产。

  按信托标的物的不同,信托可以分为哪几类?

  信托分类繁多,以信托标的物为标准,信托可分为:

  1. 资金信托: 信托标的物呈货币资金形态。其中,又可以按照资金的具体用途再分为信托贷款融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信托产品)、证券基金投资类信托(上国投的机构理财资金信托产品)以及股权投资类信托等。

  2. 动产信托:信托标的物形态为动产实物,如工业设备、车辆、船只等。

  3. 不动产信托:凡是以土地、房产等地上定着物为标的物而设定的信托, 称为不动产信托。。

  4. 财产权信托: 是以财产权为信托标的物的信托。按照财产权的类别不同,又可以 划分为股权信托、表决权信托等。

  5. 知识产权信托:专利权信托、著作权信托等。

  对信托公司受托的信托资金有何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 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3. 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信托公司能保证投资收益吗?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5月9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什么责任?

  信托投资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谨慎、忠诚、善良、尽职等责任。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委托人如何选择信托产品?

  选择合适的信托产品非常重要,选择的标准有三:一是要选择有信誉的受托人即信托投资公司,可以通过了解其资金实力、诚信度、资产状况、业务水平、人员素质和历史业绩来确定;二是信托计划的设计质量、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向、管理方法和水平、信托的期限、流动性和收益率,以及信托财产的风险性与安全性等;三是委托人要选择与自己的经济能力、承受心理相适应的品种。

  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委托人有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的知情权;

  在发现信托财产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在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出现重大过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并追究受托人的责任。

  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有哪些权利?

  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

  (1) 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利;

  (2) 为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

  (3) 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和负担的债务,要求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的除外;

  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有哪些义务?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

  (1)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

  (2)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 将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义务 。

  受益人的权利有哪些?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什么是信托受益权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所谓受益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出资受让原信托受益人转让的信托受益权,从而取得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何谓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可以被划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所谓优先受益权,是指优先获得信托利益的权利,只有优先受益人获得利益后,劣后受益人才能获得剩余信托利益。劣后受益权则是相对于优先受益权而言,拥有劣后受益权的投资者只有在优先受益人优先在信托利益中受偿后才能得到偿付。上国投推出的磁悬浮交通项目股权信托受益权投资计划即引入了这两个概念。

  何谓公益信托?

  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均称公益信托:

  (1) 救济贫困;

  (2) 救助灾民;

  (3) 扶助残疾人;

  (4) 发展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艺术事业;

  (5)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6) 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7) 发展其他有利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公益信托的设立及其受托人的确立,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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