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图] [RSS 订阅] [收藏本站] |
| 首页 | 理财 | 金融 | 房产 | 股票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黄金 | 债券 | 信托 | 收藏 | 银行 | 保险 | 税收 | 上海 | 图书 | 专题 |
税款征收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12 查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计征税款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帐册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小型厂矿和作坊,如农村砖瓦窑、染坊、鞭炮作坊等。 查验征收: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检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位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式,适用于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以及场外,如火车站、机场、码头、公路交通要道,等地方经销商品的课税。 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对一些营业额和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主要是城乡个体户,经过自报评议,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率,实行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合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 纳税检查: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审核和查处行为的总称。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偷逃抗欠税的数额和拖欠时间,除追补应缴税款外,加收的一种具有利息性质的款项。 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的征收入库,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可以用作缴纳税款的货币或者实物采取的限制处理或者转移的强制措施。赋予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权力是《税收征管法》所确立的。 税务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税收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税务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将本文收藏到]: 在百度中搜索:“税款征收” |
热点文章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相关文章 ·税务术语释义
|
本站内容仅供教育研究使用,不作为投资依据
本站内容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投资理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