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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保单”失效 两年内还可补救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2 买保险本来是图放心,但不少市民遇到了这样的困惑:保险代理人跳槽频繁,保单成了无人看管的“孤儿”,有的甚至因缴费不及时而失效,致使投保人遭受很大损失。 专家提醒:失效保单两年内仍有机会补救,投保时选择“保费垫缴”功能可以减少缴费不及时造成的损害。 案 例 邝女士7年前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寿险,同时附加了医疗险。保险单从2000年11月15日起生效,保险费缴费方式为按年缴纳,邝女士每年11月缴纳保险费,缴费次月即12月为宽限期,如宽限期满仍未缴纳保险费的保单自动失效。 前几年,每当快到缴费期时,当时向她推销保险的代理人就会主动打电话提醒她。但去年快到年底了,代理人都没有打电话提醒她续缴保费。不久前,邝女士想起自己还没有缴今年的保费,马上联系代理人,但代理人的手机一直打不通。咨询保险公司后才得知,该代理人半年前已离职,而保险公司寄出的催缴保费通知单,也因邝女士住址发生变化而没收到。但由于已过了60天的缴费宽限期,保单已被视为自动失效。 因失去了代理人的及时提醒,导致投保人没有按时缴费造成保单失效,是“孤儿保单”最常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尽量挽救这些“孤儿保单”,对于不幸已失效的“孤儿保单”,如果不超过2年,还有挽救的机会。 根据规定,2年内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邝女士的保单缴费期应是2006年11月15日,目前尚未超出2年的有效期,因此邝女士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提供健康声明书或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缴清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就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失效保单虽然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复效,但在复效之前,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若投保人在保单失效2年后才察觉未续缴,便只能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已缴2年以上保费的)或退还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费(未缴足2年的)。 投保人还可以在投保时通过选择“保费垫缴”功能来减少缴费不及时造成对自身利益的损害。 保险公司的投保单上,一般都有“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一栏,通常设有“保费自动垫缴”和“中止合同”两项,建议投保人最好选择前者(也有不少保险公司默认保费垫缴)。这样,一旦投保人因各种原因超过60天的缴费宽限期仍未能及时缴费时,就会由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垫缴当期保费,保单继续有效,直至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后面的保费保险合同就会中止。在此期间一旦出险仍可得到赔付。 不过,保费垫缴的性质类似于保单借款,保险公司在用现金价值抵充保费的同时,也将按照一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消费者再次缴纳保费时,除了补缴抵充的那部分金额外还要按照具体的时间支付利息。 四招让“孤儿保单”不孤单 保险代理人跳槽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还应自保,确保和保险公司的联系畅通无阻: *如果保险代理人长期没有和自己联系时,应及时和保险公司联系确认保单状况。 *投保人应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一旦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记住保险公司的热线服务电话,以便发生风险时及时报案索赔。 *投保前可问清楚保险公司对待“孤儿保单”的政策,能否服务好“孤儿保单”是一个公司服务能力的最好验证。 [将本文收藏到]: 在百度中搜索:““孤儿保单”失效 两年内还可补救”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500万身价企业家如何买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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