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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的认识误区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1 误认为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一成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将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拟定为合约价值的8%。那么该保证金比例是不是一成不变呢? 当然不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当市场出现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等几种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征求意见稿同时拟定,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误认为股指期货投资损失仅以保证金为限 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有些投资者误认为买卖一手股指期货合约仅需要合约价值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的保证金,一旦行情有利,可以赚取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一旦行情不利,损失的也仅仅是这点保证金。 殊不知,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一旦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时,投资者持有股指期货头寸不仅会把保证金亏光,甚至还会倒欠期货公司的钱。这个风险是股市投资所没有的。 因此,不能混淆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和买卖其他商品或签订一般合同时预先交付的定金这两个概念,错误地认为投资股指期货的最大损失仅以保证金为限。 [将本文收藏到]: 在百度中搜索:“股指期货的认识误区” 上一篇:谁适合投资股指期货 下一篇:股指期货中的风险与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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